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货品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正常经营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1、没有有效的收发单据,仓库不得收发产品,所有入仓产品必须登记入库,当天出仓产品数量需由仓库管理员与配送人员共同确认并在送货单签字;
2、仓库杜绝摆放非本公司产品,未经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发现一次直接责任人乐捐1000元/次,仓管员连带乐捐500元/次;
3、仓库产品进出仓时应严格计数核对,不得以估算数量为准;
4、未经允许不得超量收发产品;
5、正常产品出仓必须是合格品,不合格产品发出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
6、所有产品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摆放整齐,小件产品上架定格摆放堆码规整、整齐,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保证仓库干净整洁;
7、收发产品后应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账务,单据及数据登记处理等工作,数据不得隔天;
8、产品进出货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货物进行处理,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9、仓管员应随时对下属人员收发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货物储存应遵守三项基础原则:a、防火、防水、防压、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b、定点、定位;c、先进先出;
11、残损品与常规产品必须分区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12、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业务部要求进行盘点配合,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对于盘点有误的产品仓管员不得私自调账;
13、仓管员在发现库存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对异常产品实施抽查、抽盘等作业及时上报相应人员;
14、仓管员必须每天自查10款以上的产品库存情况,仓管员应随时对仓库产品进行抽查盘点;
15、在仓库范围内严禁抽烟,违反者乐捐1000元/次,仓管员连带乐捐500元/次:
16、仓库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1月内),对失职造成的亏损,照价赔偿。
17、由财务部和业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档案管理实施指导、监督与考核。
18、对于盘点中出现的问题依据责任划分进行处理追究;对所有乐捐纳入嘉兴团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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